天津师范大学接收天津市内调动人员
调配手续办理流程指南
一、适用人员:
可由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应为天津市企事业单位或人事关系委托天津市人才)出具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工资档案、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可通过市内调动途径进入我校的拟聘用人员。
二、主要经办部门:
天津市教委、调入人员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三、办理流程:
详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