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我校于2017年9月18日发布了《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人员方案》。截止2017年11月9日,我校已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人员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了部分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现根据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对部分招聘名额有空缺的岗位进行再次招聘,报名开始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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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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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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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
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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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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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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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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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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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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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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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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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商法方向、民法方向)、经济法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外国法制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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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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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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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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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022-
23766224
sdfxy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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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人员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上述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请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报名。
特此公告。
天津师范大学
人事处
2017年11月9日